错把异乡当故乡
苏童
十八岁以前,我所去过的最远的一个城市就是南京。那是一次特别的旅行,不是为了游览和探亲,当时有全省的数百名中学生聚集南京,参加一个大规模的中学生作文竞赛,那次竞赛我名落孙山。
记得在返回苏州之前,我们一大群人停留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忽然发现玄武湖就在眼前,不知是谁第一个跑到了湖边,我们纷纷尾随过去,也不知是谁第一个在湖边开始洗手,一大群中学生沿着湖岸一字排开,大家都把手伸进湖水里,很认真地洗了一回手。我至今仍然记得那群蹲在湖边洗手的少男少女的样子与笑声。二十年过去了,所有人手上的玄武湖水已经了无印痕,而我却在无意之中把那捧湖水融进了我的未来。
选择南京作居留地是某种人的居住理想。这种人所要的城市不大不小,不要繁华喧闹也不要沉闷闭塞,不要住在父母的怀抱里但也不要离他们太远,这种人无须拥有自己的花园却希望他居住的城市风景如画,这种人希望自己智商超群精明强干却希望别人纯朴憨厚关心他人。我大概就是这种人,我自愿成为一个南京人,至今已经做了十几年,越做越有滋味。
除了冬夏两季的气候遭到了普遍的埋怨,南京几乎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地方。南京街道上的华盖似的梧桐无与伦比(南京人溺爱这些树,春天你可以看见许多骑自行车的人在头上、身上拍打那些树上飘下的茸毛,表情却无怨无恨)。
南京的中山陵是一种王尊地位。当你登临中山陵最高处极目四眺,方圆数里之内一片林海,你会发现这个城市之美不同凡响,紫金山与长江使南京永远受到了山水的孕育。东郊的林海则是一只巨大的绿色的枕头,每天夜里它对着太平门耳语一声,睡吧,南京,南京就睡了;每天早它对着中山门说,醒来吧,南京,南京就醒来了。
着急不是南京人的性格,虽然南京人说话听上去显得很着急。这几年人人都想发财,南京人也想得慌,但是他们因为不着急,许多事就比别的地方慢半拍。当南京人去外地淘金发现别人生产假货劣货大发其财时,他们伤心地意识到作为一个南京人是发不了那种大财的,他们于是就想发小财。他们想还是回家做盐水鸭,反正南京人吃盐水鸭吃不够,即使卖不掉也没关系,反正自己也吃不够。
南京人也符合我对人群的理想,所以我在南京一直生活得自得其乐。今年夏天的某一天,忽然游兴大发,想到在南京这么多年,许多朋友嘴里的幽美之地还没去过,就携妻子女儿往东郊而去。因为不是假日,游人寥寥,一家人从藏书阁小径进入百年树荫,一路探幽至灵谷寺,途中不闻人声但闻鸟语流泉,心中便有一种奇异的甜蜜感觉,好像这个地方是自己家的,好像是自己向自己炫耀了一件宝物,结果自己很满足,也很幸福。
也许这很自然,一个人如果喜欢自己的居住地,他便会在一草一木之间看见他的幸福。多少人现在生活在别处,在一个远离他生命起源的地方生活着,生活得没有乡愁,没有哀怨,生活得如此满足,古人所谓“错把异乡当故乡”的词句大概也就源于此处吧。
(选自苏童散文集《活着,不着急》,2019年中信出版社,有删减)
逗号使用 |
批注 |
(甲)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 很好吃。 (汪曾祺《昆明的雨》) |
连用四个逗号,有何表达效果? |
(乙)东郊的林海则是一只巨大的绿色的枕头,每天夜里它对着太平门耳语一声,睡吧, 南京,南京就睡了;每天早晨它对着中山门说,醒来吧,南京,南京就醒来了。 |
把方框里的逗号换成叹号,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