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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七下·钦州港期末) 十七岁的刘某是某重点中学的在校学生,犯罪前,成绩始终居全班前五名。后来,他在外结识了一帮朋友,经常去吃喝玩乐。渐渐的刘某觉得在学校上晚自习不自由,于是由内宿转外宿,由于朋友们经常相互请客,他们个个被钱所困。当这帮朋友提出通过偷车解决经费时,刘某没有觉得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反而认为朋友提出的就不能反对,就应该执行。就这样,刘某把法律和道德抛在脑后,跟他们一起盗窃自行车。一宗又一宗的盗窃案最终使刘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此时刘某才噩梦初醒。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1) 刘某错在何处?为什么?

    2. (2) 这个案例给了你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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