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柳宗元传
王叔文之党坐谪官者,凡十年不量移,执政有怜其才欲渐进之者,悉召至京师;谏官争言其不可,上与武元衡亦恶之,三月,乙酉,皆以为远州刺史,官虽进而地益远。永州司马柳宗元为柳州刺史,朗州司马刘禹锡为播州刺史。宗元曰:“播非人所居,而梦得亲在堂,万无母子俱往理。”欲请于朝,愿以柳易播。会中丞裴度亦为禹锡言曰:“禹锡诚有罪然母老与其子为死别良可伤!”上曰:“为人子尤当自谨,勿贻亲忧 , 此则禹锡重可责也。”度曰:“陛下方侍太后,恐禹锡在所宜矜。”止良久,乃曰:“朕所言,以责为人子者耳;然不欲伤其亲心。”退,谓左右曰:“裴度爱我终切。”明日,禹锡改连州刺史。
——选自《资治通鉴》卷二三九
(乙)别舍弟宗一①
柳宗元
零落残魂倍黯然,双垂别泪越江边。
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
桂岭②瘴来云似墨,洞庭③春尽水如天。
欲知此后相思梦,长在荆门郢④树烟。
(注)①宗一:柳宗元的从弟,柳宗元被贬柳州,他一路相随,陪伴一年之后,自柳州赴江陵,此时即送别之作。②桂岭:这里泛指柳州附近的山。③洞庭:在柳州至江陵途中.④郢:古楚都,今湖北江陵西北。
(丙)伤愚溪三首(并引)其一
刘禹锡
并引:故人柳子厚之谪永州,得胜地,结茅树蔬,为沼沚,为台榭,目曰愚溪。柳子没②三年,有僧游零陵,告余曰:“愚溪无复曩时矣。”一闻僧言。悲不能自胜,遂以所闻为七言以寄恨。
溪水悠悠春自来,草堂无主燕飞回。
隔帘惟见中庭草,一树山榴依旧开。
(注)①没:去世
禹 锡 诚 有 罪 然 母 老 与 其 子 为 死 别 良 可 伤
①为人子尤当自谨,勿贻亲忧。
②悲不能自胜,遂以所闻为七言以寄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