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法,必将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增进人民福祉。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实施好民法典,意义重大。
民法典实施前,我们已经有了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民商事单行法,在过去的经济社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代发展,这种分散式、碎片化的民商事法律格局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符合人民的利益与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生动实践,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在时间维度上,民法典实施为民事主体全生命周期编织“保护网”。民法典实施后,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受到民法典全过程全方位的保护。不仅如此,对胎儿权益而言,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的,民法典都有特殊保护规则提供前置的保护;在死亡之后,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民法典也会对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提供延后的保护。法人虽然没有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但它是现代经济社会中的重要组织体,并且也是由自然人组织设立的。对法人的保护,一方面是在保护社会组织体自身,另一方面也是在保护自然人。民法典实施后,法人从设立到运行,从合并、分立到解散、破产,再到注销,都受到民法典一以贯之的保护。
在空间维度上,民法典实施为民事主体全领域活动穿上“防护服”。在社会生活中,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离不开财产权利作为保障。民法典实施后,物权编为民事主体的物权提供强力保护,最大限度保护民事主体的相关权利。民事主体参与社会经济生活,通过买卖满足所需,通过借贷融通资金,通过运输转移物资,通过合伙共同创业,通过投资获取利润,上述活动,皆有民法典合同编为其保驾护航。对于自然人而言,民法典实施后,婚姻家庭编将为结婚、离婚、收养等民事活动提供更周全的保护。另外,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难免遇到民事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将进一步明确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促进公平正义。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民事主体的权利保护在新的起点上得到强化,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全民自觉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于国家而言,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民法典的实施必将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保障。
(摘编自丁宇翔《民法典实施助力全面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