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针对这一观点,某中学八年级(1)班同学选取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部分典型案例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请你参与。
案例一:济南市退休工人林建国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于2011年4月将市房管局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该局取消其实物配租资格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该局赔偿其退房次日起至重新取得实物配租房之日止的相应租金损失。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结果后再上诉,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该案件,因考虑到当事人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决定赴当地开庭,最终以行政调解书方式结案,林建国获得按新政策调配的公租房及救助金7万元。
案例二:在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中,环保局因未能提供采样记录或采样过程等相关证据,仅以一份检测报告进行行政处罚,被认定为程序违法,最终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