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大名商人出身的北方汉族财相卢世荣主持财政期间,向忽必烈提出一条改革意见,其内容是:用官钱购南方棉帛运到北方牧区换取羊、马,然后把这些羊、马交给当地牧民订合同放牧取利。合同规定皮毛、筋角、酥酪等的十分之二给牧民,其余由官府出售。“马以备军兴,羊以充赐予”。忽必烈听罢卢氏建议后说,这是“祖宗时欲行之而未果”的计划。他要求卢世荣尽快推行。卢世荣死后他的其他许多经济管理意见在忽必烈那里并没有因人废言,这条意见也是没废弃的。卢世荣之后的财相藏族人桑哥执政间创建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至元二十四年夏忽必烈同意忻都(蒙古贵族)以新钞11.06 万锭,银1 593锭、金100两付江南各省与民大规模互市;次年九月桑哥请示忽必烈批准营造五个库于禁中贮币帛,当与这个农牧南北大贸易蓝图的实际实施相关。
——摘编自张岱年等主编《中国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