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安石少好读书,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熙宁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普、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借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宋史·王安石传》,有删改)
(乙)
论曰:朱熹尝论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①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问韩琦曰:“安石何如?”对曰:“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神宗不听,遂相安石。呜呼!此虽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明·张溥《宋史论》节选)
(注)①二帝三王:唐尧、虞舜及夏禹、商汤、周文(武)王。
①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②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