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的张瀚被妈妈送进了学校,他成了一年级小学生。
18岁的张瀚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成人礼”,在这个庄严的仪式上他从校长手里接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份珍贵的礼物。还在当年6月参加了学校所在选区的选举,为候选人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
20岁的张瀚高兴地走在北京理工大学的校园里,他心里正盘算着,参加编程设计大赛获得的两万元奖金给父母和妹妹买什么礼物,这可是他一笔不小的收入。
25岁的张瀚研究生毕业了。通过笔试、面试的层层选拔,进入某科技公司,开始了人生新里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
回首过去的二十多年,张瀚深有感触。“宪法,与我一路相伴!宪法,与公民生活密切相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