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权利)
小辉上学期间勤奋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在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他又应征入伍。在部队,他刻苦训练,积极钻研专业技术,多次荣立三等功。复员后,小辉自筹资金经营服装店,并积极纳税,为当地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在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他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在家里,他孝敬父母,他的家庭被评为“五好家庭”。
(尊重权利)
湖北孝感一名13岁男孩逃学去网吧上网。男孩的母亲董某知道后,对孩子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又到网吧砸毁了网吧的部分电脑。网吧老板迅速报警,民警马上赶到进行劝阻,董某不仅拒绝配合,还将民警的右手咬伤。最终,董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网吧因接纳未成年人被罚款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