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同治二年四月,清廷任命左宗棠为闽浙总督。左宗棠到浙江后,得知,浙江浮收漕粮超出原规定的税则很多,因而他认为:“减征一事最为当今急务”。他奏准减征浙东地丁和南米浮收,缓征本年全省额赋、革除一切摊捐及陋规。当时货物税既有厘金,又有关税,浙江关税向由杭州制造管辖,南北新关税收供清皇室挥霍享用,左宗棠上奏说:“兵燹凋敞,若更关厘并举,竭泽而渔……请暂缓开关,于厘捐岁输银十万两供织造”。在浙江地区,盐商与官府勾结,高价售盐。左宗棠规定,民贩凭当地州县盐票,就可以去盐场买盐,到指定地区销售,同时裁汰一些陋规,人民普遍得到好处。对于贪官污吏,他也毫不留情地予以罢劾。他还广招邻省农民来浙,贷给耕牛和种子,并教农民种桑、养蚕。《清史稿》 对左宗棠在浙江时的评价说:“百废俱兴,东南诸省善后之政,以浙江为最”。
——摘编自左景伊《左宗棠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