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 事 |
一月 | 祭祖、上椒酒于家长、祈丰年、命成童以上习《五经》、命女红织布、种春麦、瓜果等、酿酒作酱、伐竹木。 |
二月 | 祭太社、习射以备不虞、命缝人浣冬衣、种药制药、卖粮食、收薪炭。 |
三月 | 令蚕妾治蚕室;蚕毕生,乃同妇子,以勤其事,无或务他,以乱本业,有不顺命,罚之无疑;种稻、豆、麻等;赈济族人;缮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之寇。 |
表1
由表1可推知,该书集中反映了东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