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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八下·诸暨期末)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材料二:2019年1月20日,王某在北京地铁上吃糕点,食品残渣掉落一地,引起其他乘客谴责。期间有乘客加以劝阻,王某不但不听,反而态度蛮横把食品外包装袋乱扔在车厢内后扬长而去。1月29日,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王某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

    1. (1) 材料一反映我国宪法具有怎样的法律地位?其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
    2. (2) 有网友评论:“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公共场所吃零食是个人自由,北京公交警方的做法是侵权的。”请从自由和法治的关系角度,分析这一观点的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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