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问题。
材料二:《监察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宪法修正案》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材料三:宪法的制定: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 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材料四: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在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期间,连云港各县区法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