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珍贵文化遗产,泉港区始终把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传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并在“文化旅游发展年”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目标任务,将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有力保障;泉港区成立区政府文化顾问团、闽南文化生态和土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土坑港市遗址保护管理中心、泉港区“三同”(同名村、同宗亲、同礼乐)乡村振兴文化创新中心等机构,加强了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传承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工作。2019年,土坑村古建筑群经国务院常务会核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了泉港区国保“零”的突破。
保护文化遗产需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结合材料运用物质和意识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