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 林伯渠(1886—1960)生于湖南临澧,1905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过辛亥革命、二次革命等。 1921年1月加入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1922年负责国民党改组工作。他参加过南昌起义、 长征等。1937年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1949 年9月任新政协筹备会代理秘书长。10月1日主持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林伯渠铜像矗立在三级台阶上,代表他经历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三个历史阶段。 |
林伯渠铜像 | —整理自林伯渠故居相关文字介绍等 |
材料二早在大革命时期,林伯渠已经是国民党中常委,很有声望了,但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他严格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对党组织所布置的任务,他总是不折不扣地努力去完成。当时他每月工资300余元,很大部分都交了党费。主政陕甘宁边区政府期间,他积极培育延安作风,在日记中写道“一、遵守党纪。二、戒骄傲自满。三、必须有系统的进行监督。四、坚持马列主义教育”。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后,林伯渠又为自己拟定继续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的《入城守则》:不做旧诗;不持手杖;不吸纸烟;每天挤时间读书报;每天挤时间散步;尽可能地接近实践与实践。六条“守则”充分体现了一名老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执着的精神追求。
——摘编自王相坤《从国民党中常委到新中国开国大典主持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