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铁路在引进之初,晚清政府并未直接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1912年民国建立以后,颁布《国有铁路管理局编制通则》,在已成的营业路设立管理局,使地方路政渐趋一致。至20世纪20年代我国铁路中枢机构已基本完备,中央由交通部路政司统管全国路权。1928年11月国民政府宣布整理国民经济,振兴实业,秉承孙中山“交通为实业之母,铁道又为交通之母”的“遗教”,铁道部正式挂牌成立,并设立直辖管理局或管理委员会对地方路局进行管理。国民政府时期是近代中国铁路事业发展最快的时期之一,不仅铁路里程有了较快增长,而且铁路运营的效率也有提升,管理制度也基本上成形。
——摘编自黄华平《近代中国铁路管理机关的沿革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