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随着晚清政局的腐败,湖南地方治安机构衰象毕呈,保甲局差役甚至与恶势力同流合污。以至长沙在1897年发生窃案100余起, 破获无几。时任湖南署按察使黄遵宪提议仿照日本警视厅的做法而设立湖南保卫局。他的提议得到了巡抚陈宝箴及当时在湖南的维新人士梁启超、唐才常等人的大力支持。保卫局经费取之于商民,总办及各局局长由官吏充任,大部分副职由绅商充任,绅商民有一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卫局成立仅数月,即查获并处置盗窃、抢劫、拐卖、赌博等案件近20起。黄遵宪认为保卫局“诚使官民合力, 听民之筹费, 许民之襄办,则地方自治之规模,隐寓于其中,而民智从此而开,民权亦从此而伸。”
——摘编自蔡开松《湖南保卫局述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