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源自人类共生关系,源自互联互通的人类社会基本存在方式。在全球化信息化进程中,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不可逆的网络化时代的发展方向。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加速了人类历史与网络空间发展的融合,各种网络技术在抗击疫情、保障民生、恢复社会运转、发展数字经济等方面显示出巨大优势与积极前景。如今,数字化生存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人类共有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存在状态。
互联网打破了时间、空间对人类活动的限制,突破了国家、地区、种族、民族、宗教、社会制度等有形和无形的“疆界”,信息流动速度加快、范围扩大,传播的效率提高,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人类交往,促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交织状态。然而,网絡空间带来的风险具有全球性,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集团可以回避并独自解决这些全球性风险与问题。世界各国面临着许多共同问题与威胁,各种围绕互联网展开的非法活动,如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极端主义、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监听、跨国网络诈骗等,威胁着每一个存在于网络空间的主体。因此,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应对人类共同风险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而安全保障是创新发展的基础。安全保障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从观念上建立“共享安全保障”的共识。各国应确保自身网络安全,同时也要做到不将自身网络安全建立在他国不安全的基础上。二是从行动上,各国应同心协力,综合运用技术、制度、治理等各种手段预防和应对各种网络问题和挑战」网络空间行为有难以溯源的特点,这一特性决定了技术实力再雄厚的国家也很难凭一己之力将恶意行为追踪至源头。因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中的安全是“合作安全、集体安全、共同安全”。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各行为主体摆脱“零和思维”定式,采取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和行为逻辑。属于非合作博弈的“零和博弈”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当今社会依然存在。在互联网时代,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和地区间的“数字鸿沟”不断拉大,滥用信息通信技术干涉别国内政、从事大规模网络监控等活动时有发生。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唯有共建共治、合作共赢,才能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需要人类社会实现从求同到求和的全球治理观念的转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不是否认当今世界存在的各种矛盾,而是强调即便存在如此众多的矛盾,也不可回避人类存在着共同利益,要采取包容、开放、共赢的思维来聚同化异。因此,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理想模式并不意味着求同,而是不同问题不同角度的共同解决,是各行为主体在遵循四项原则,即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基础_上进行努力的求和模式。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一帆风顺的,而是一个长期和曲折的过程。我们唯有携起手来,循序渐进,务实推进,才能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全世界。
(摘编自蔡翠红《推动构建网絡空间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