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乡土文学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在某些特定的历史阶段,比如1949年后直到改革开放之前,写农村题材的作品数量众多,但文学史却一般不以“乡土文学”视之,而是称之为“农村题材创作”,主要原因就是文学史家们认为这类作品往往只是从为政治服务的立场出发,成了单一地反映农村中阶级斗争或“两条路线斗争”的工具,与中国现代乡土文学相比其“乡土性”变得模糊不清。而随着改革开放后城市化进程重新启动并且步入快车道,城市空间不断拓展而乡土空间日益萎缩,作为现实生活反映的乡土文学也开始面临巨大的危机,甚至“乡土文学的衰亡不可避免”这样的论断也时有耳闻。如果说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因对文学为政治服务的过分强调,而使乡土文学的内涵被抽空、发展遭到停滞的话,那么这种停滞还只算是乡土文学发展道路上的一点“曲折”。而当乡土社会开始向城市社会转型,乡土文学面临的危机就似乎切切实实前所未有的深重了。
(摘编自史建国《乡土文学的危机与契机》)
材料二:
当下,作为乡土文学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反映对象的乡村或农村(乡土空间),正在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逐步萎缩,乡土文学也由此开始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现实世界中乡土空间的萎缩似乎预示了乡土文学的衰落是不可避免的。乡村作为一种文化空间承载着过去的记忆,当空间被解构,这些作家只能凭借记忆式的写作对乡村进行重构,在回忆过程中凭借诗意的想象,创造出一个又一个梦幻般美好、和谐恬静的乡村。乡村和城市作为一种对立的空间而存在,城市代表着污浊,乡村代表着美好,人们在城市受到伤害,希望回到乡村疗伤,这是审美怀乡式小说书写惯用的模式。
大多数学者认为,乡村之所以呈现出美好的特征,原因在于作家美好的回忆光环。和普通人一样,作家远离了童年成长的村庄,在城市里历经艰辛,再回忆起那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故土,自然想起的全是关好的记忆。雷蒙•威廉斯从文学批评的角度对怀旧的田园主义传统进行了批驳。认为乡村一定有丑陋,且不亚于城市,乡土小说排斥一切的写法显得抽象、做作且不自然。乡村美德,不过只是作为一种记忆。中国文学史上大多数学者也对乡土记忆书写持批判态度,王鹏程提出:“将乡村视为田园牧歌、人间乐土的,不过是一种理想化的想象和诗意化的呈现罢了。”这种呈现用想象代替观察的写作使得文本缺乏审美感和新鲜度。丁帆也认为,一味沉溺于对故乡的恋旧情绪与诗意化的还原,会使作者忘记原有的文明不好的一面,无法进行辩证的价值判断,使得作品单调且格局狭窄。
片面地将乡村文明的消逝归因于城市的兴起,会使得乡村文明原有的弊病被掩盖。在城市文学占据主导地位之前,乡村并不见得只有美好,作家笔下的乡村与乡村里的人曾被当作“落后”“封建”“保守”的代名词,有时又是犯人用来逃避法律制裁的“绝佳”场所,是藏污纳垢之地。其中有因为穷困被迫典妻的丈夫,有“冥婚”习俗下出嫁的菊英,有封建迷信的二诸葛和三仙姑,有落后、爱计较的“小腿疼”和“吃不饱”。鲁迅也有不少作品揭露乡镇社会“吃人”的封建礼教对人的迫害,如《离婚》里想要离婚的爱姑,她大胆抗争封建礼教、三纲五常,终究败给了封建族权、夫权。
城市一方面作为具有极大包容性的空间而存在,它将富贵与贫穷、善良与丑恶、真诚与虚假等一切现象都包含在内。这些现象在城市未出现之前就存在于乡村,只是随着城镇化进程,跟随着社会流动进了城市,在城市的环境中不断被加剧和放大了,这些对立的现象不断冲突与碰撞。但是另一方面,城市从来都以冷漠的姿态去对待他们,它从不消解这些现象而任其流动。所以城市较之乡村来说,显得更加混杂、丑陋。
当作为城乡空间流寓者的乡土作家们在现实层面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就需要“乌托邦”的建构,给自己困顿的心灵提供适时的慰藉。不同于沈从文以“乡下人”的姿态去批判城市给乡村带来的巨大破坏,“乌托邦”式的写作是为心灵提供一个避难所。乡村是连接现实与过去的情感纽带,乡村作为地理空间的消逝只是其外部表征,更重要的是随着地理空间消逝后,空间所承载的情感也随之消逝。赫姆林•加兰认为,在城市与乡村的两种文化冲突中,乡土小说作为调和而存在,以此来完成从乡土到城市进程中的情感转换。乡土书写者代表了与他们有着相同身份认同困境的一批人,其作品以一种“精神还乡”的姿态来回望故乡,他们并不是意欲与社会进步对抗,相反,是希望在剧烈的城乡冲突中给精神层面增加设置一处缓和带,使得冲突不会太剧烈。乡土记忆写作站在弱势群体一方,通过创建“乌托邦”式的心灵避难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很大一部分空间流寓者的身份认同困境。
(摘编自张郁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下乡土记忆书写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