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正公文集》叙(节选)
[宋]苏轼
庆历三年,轼始总角①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以鲁人石守道所作《庆历圣德诗》示乡先生。轼从旁窃观,则能诵习其词,问先生以所颂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轼曰:“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且曰:“韩、范富、欧阳② , 此四人者,人杰也!”时虽未尽了③ , 则已私识之矣。
嘉佑二年,始举进士,至京师,则范公没;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曰:“吾得其为人盖十有五年而不一见其面岂非命欤!”是岁登第,始见知于欧阳公,因公以识韩、富,皆以国士待轼,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其后三年,过许④ , 始识公之仲子⑤今丞相尧夫。又六年,始见其叔彝叟京师。又十一年,遂与其季德孺同僚⑥于徐,皆一见如旧,且以公遗藁⑦见属⑧为叙。又十三年,乃克⑨为之。
呜呼!公之功德盖不待文而显,其文亦不待叙而传。然不敢辞者,以八岁知敬爱公,今四十七年矣。彼三杰者皆得从之游,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若获挂名其文字中,以自托于门下士之末,岂非畴昔⑩之愿也哉!
(选自《古文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注释]①总角:指童年。②韩、范、富、欧阳:指韩琦、范仲淹、富弼、欧阳修。③了:懂得,明白。④许:今许昌。⑤伸子:次子。下面的彝叟为范之三子,德孺为第四子。⑥同僚:同事。⑦藁:同“稿”,诗文草稿。⑧属:同“嘱”。⑨克:能够。⑩畴昔:过去,从前。
①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
②既葬,而墓碑出,读之至流涕
③而公独不识,以为平生之恨
吾 得 其 为 人 盖 十 有 五 年 而 不 一 见 其 面 岂 非 命 欤!
▲ 曰:“恨子不识范文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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