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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七下·丽水期末)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希望法律保护我们的健康成长。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材料二:七年级学生小明喜欢骑电动自行车,妈妈就给他买了一辆。一天,在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将张奶奶撞倒,致其骨折,自己也因没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而头部受伤,行人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

    材料三:据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以来,丽水市已发生涉及电动车、摩托车死亡事故96起,死亡97人。2018年11 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目前,此类违法现象正逐步减少。

    1. (1) 材料一中的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哪种特殊保护?
    2. (2) 结合材料二,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评析小明的行为。
    3. (3) 结合三则材料,分析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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