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材料二:七年级学生小明喜欢骑电动自行车,妈妈就给他买了一辆。一天,在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不小心将张奶奶撞倒,致其骨折,自己也因没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而头部受伤,行人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
材料三:据不完全统计,自2018年以来,丽水市已发生涉及电动车、摩托车死亡事故96起,死亡97人。2018年11 月1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目前,此类违法现象正逐步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