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此次关税调整对850 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包括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例如冷冻鳄梨税率将从30%大幅下降至7%: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美税: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多元件集成电路存储器等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暂定税率: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等资源性产品进口暂定税率,平均税率水平从5.3%左右降至3.2%左右。将对环境危害大的钨废碎料、鈮废碎料从现行进口暂定税率适用范围中删除,取消后,这两类商品进口税率由1%提升至3%。此外,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原产于23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商品实施协定税率,继续对与我国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2020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五步降税。有关专家表示,此次关税调整的方案非常周全,对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都会产生不可小觑的影响。
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知识,分析此次进口关税调整带来的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