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分别对少年儿童和青少年进行了“你心目中15年后的中国什么样”的调查。下面是调查统计结果:
成长在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担负着时代的重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接受访谈时说:“国家把人民的美好生活作为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很重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少年儿童也不例外。.和青少年相比,在新时代长大的少年儿童,他们的物质生活更加丰富,精神生活更加丰盈;因此他们对生活的社区、社会、制度等都更为认同;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感也更强。”
(摘编自《近九成受访少年儿童相信未来15年自己有更多机会成长成才》,2020.12.10《中国青年报》)
【材料二】孩子的发展优势是在长期陪伴中发现的,父母要尽可能多地、有质量地陪伴孩子。“尽可能多”,不是改变父母的基本生活和工作安排,而是在家庭生活中尽可能与孩子多相处。有质量的家庭陪伴,就是为孩子设定合理的较高期望,并温暖而坚定地尽自己的责任。
现实中很多父母总是盯着孩子的“不足”和“缺点”不放,甚至把孩子看作是没有希望的失败者,造成孩子严重缺乏自信、自尊。这种“缺陷视角”的养育观,认为孩子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他具有性格或智力上的缺陷。相对应的“优势视角”养育观,则相信儿童拥有内在的能力去适应、学习、成长、改变,能够使用内在和外在资源去回应学习和生活的挑战,养育过程中的注意力始终放在观察和发现孩子身上的潜在优势。
(摘编自《父母应善于发现并发挥孩子的优势》,2021.1.7《中国教育报》)
【材料三】实施教育惩戒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校规校纪建设必须服务这一根本。要能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规则意识;更要能对学生健康成长起到引领性、保障性的作用。要坚持过罚适当的原则,根据学生身心特点、过错性质、悔过态度等,选择适当的教育惩戒措施。要完善教育惩戒后的疏导机制,及时与有需要的学生进行沟通,提供帮扶。
学校需要根据本校学生特点制定校规校纪,将实施教育惩戒的情形和方式予以具体化,以利于教师准确把握和适用。要按照教育规律及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规范学生不良行为与相应教育惩戒措施,准确区分不良行为程度、性质和教育惩戒手段。要在人文关怀的前提下依法实施教育惩戒,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要明确规定教师的禁止性行为和教师的合法权益。
(摘编自《完善校规校纪保障教育惩戒规范实施》,2021.2.9《中国教育报》)
【材料四】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和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要加强思想道德偶像供给,有效应对青少年盲目崇拜娱乐偶像的危险。思想道德偶像供给要保证偶像体现主流价值,发挥偶像影响、引导青少年进而塑造健康人格的作用。思想道德偶像供给要不断拓展挖掘面,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系统要发挥供给功能,全面发现、挖掘和宣传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出来的思想道德偶像,要主动接受和吸纳社会大众的参与,让思想道德偶像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教育功能。思想道德偶像供给要提升科学化水平,克服偶像供给运作机制僵化、机械的问题。
(摘编自《当前青少年娱乐偶像崇拜新特点及其问题》,2021.3.4《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