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材料一: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材料二:在享受数字生活带来快乐和便利的同时,一些未成年人对电子产品和网络的依赖不断加深甚至成瘾。为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四大保护的基础上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同时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