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941年3月11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的《租借法案》经罗斯福签署后正式生效。所谓“租借”主要指战争物资(如飞机、坦克卡车等)以及其他补给(包括食品和劳务)的租借。租借最初应用于英国,之后将援助的范围扩大到包括俄国、中国、法国等反法西斯国家。到1945年8月31日日本投降前夕为止,英联邦所得的租借援助共300亿美元,占美国租借支出总额的60%。美国对苏联的援助,在排除了国内孤立主义势力的反对以后,从194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到1945年9月20日止,美国实际运抵苏联的物资总值为102亿美元,加上其他费用,共计109亿美元(苏联的统计为98亿美元)。1941年5月6日,罗斯福正式宣布,《租借法案》亦适用于中国;到1945年9月3日止,美国给予中国的援助为8.45亿美元。
——摘编自刘子靖《罗斯福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