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重要文献
内容 |
出处 |
尊重各民族自由选择其所赖以生存的政府形式的权利。各民族中的主权和自治权有横遭剥夺者,两国俱欲设法予以恢复。 |
1941年8月英、美两国首脑签订的《大西洋宪章》 |
……协助从纳粹德国统治下获得解放的各国人民,以及欧洲的前轴心附庸国人民,用民主方式解决他们迫切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 ……要和其他爱好自由的各国合作以建立一种在法治下的世界秩序,致力于全人类的和平、安全、自由与普遍的福利。 |
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上通过的《关于被解放的欧洲的宣言》 |
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采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 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
1945年6月通过的《联合国宪章》 |
——编者据网上资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