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法案 | 重要内容 |
公元前367年 | 《李锡尼·绥克斯图法案》 | 恢复执政官制度,每年选出两名执政官,其中一名必须由平民担任 |
公元前326年 | 《彼提利阿法案》 | 债务人以他的财产而不是以人身对债主负责,因债务被奴役者获得释免 |
公元前287年 | 《霍腾西阿法案》 | 平民会议所制定的法案,不管元老院是否批准,对国家都具有约束力 |
由表1可以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