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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八下·潜山期末) 【学会正确行使自由权利】

    现象一:2021年2月19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网民“辣笔小球”,在新浪微博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低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2月19日晚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球”)抓获。经审查,仇某某对博取网民关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实、低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京警方己对仇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现象二:我们在预付式消费时,常会遇到“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一经售出,概不退卡”等“霸王条款”。市场监管部门日前提醒消费者,这是经营者利用双方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做法。实际上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有解释合同格式条款的权利,双方都有权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消费者要敢于拒绝被“套路”,及时依法维权,向“霸王条款”说“不”。

    1. (1) 现象一中的“辣笔小球’被依法刑拘,说明了法治和自由是什么样的关系?
    2. (2) 现象二中的“霸王条款”违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哪一基本原则?结合材料,谈一谈你对这一原则的理解?
    3. (3) 现象二启示我们应如何珍视自由践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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