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的某些特点是由语言文字决定的。
汉字是以象形为基础的单音节文字,一般地说,每一符号都单独包含音、形、义三要素。在汉语的文句中,单词不因词性、时态而发生变化,作为词而存在的带有象形意味的字并不被完整的句子“吞没”,仍然具有直接指示意象的功能;汉语文句的语法也并不是十分严密的,一个句子所表达的意义不仅需要通过语法惯例和规则来理解同时也需要通过对若干单词所形成的意象集合来体会。这种语言用于表达复杂的逻辑思维时会有较多的困难,但用于表现诗化的印象、联想,用于包容歧义和暗示却十分合适。
而汉字的单音节特征又使得汉语作品很容易写得音节整齐而匀称,并便于对偶的形成,再加以适当的押韵,文句更富于美感。所以,不仅仅是诗歌,在先秦各类著作中,如《易经》《老子》《庄子》《荀子》等等,都有广泛运用韵文的情况,那种不怎么严格、看上去似乎是自然形成的对偶句也颇为多见。这种现象的形成,最初当是缘于易于记诵的需要——这在书写不便的上古时代具有非常重要的实用意义,但不能说这里没有追求语言形式美感的心理因素存在。
中国诗歌几乎从一开始就在寻求明显的形式特征。《诗经》所收作品,时间和地域跨度都很大,但几乎全都是使用整齐的四言句式,这无疑是人为修饰的结果。这一现象或许与当时使用的音乐的特点有关,但考察后世入乐之作的一般情况,可以发现句式不齐也并不一定妨碍文字与乐曲的配合,所以更重要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在写作或者改定那些作品的人看来,诗歌需要有某种不同于口语也不同于一般文章的特殊形式。而追求形式的精致,后来成为古典诗歌十分突出的特点。对于语言形式美感的追求,更有一种泛化的倾向,这不仅显示在介乎诗文之间的特殊文体赋中,表现在骈体文中,许多散文在韵律、节奏方面也有精致的讲究。
综上所述,可以说汉语总体上是一种诗性特征十分强烈的语言。而语言并不只是思维的工具。人所知道的、人所能理解的世界就是人能够用语言描述出的世界;一种语言的特点直接显示了使用这种语言的人们的思维与心理结构。所以,尽管中国文化很早就脱离了神话的笼罩,但汉语的上述特点却证明,在日常的生活里,人们仍然保留着很多偏向于诗性的思维习惯。具象性的感受、暗示的诱导、活跃而无定则的联想等等精神现象,对人们理解世界与人生的活动一直起着相当大的作用;而文学尤其是诗歌在中国古人的精神生活中显得特别重要,显然有着非常深层的原因。
(摘编自骆玉明《简明中国文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