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随着气候的变化,自然环境的恶化,全球生物安全的问题愈加突出,生物安全的形势日益严峻,十分需要运用法律来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人们可能会觉得生物安全离自己很远,其实涉及生物安全的案例屡见不鲜。
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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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
2020年1月底,内蒙古男子满某在短视频平台上宣称“新冠肺炎是M国向中国使用病毒基因武器造成的。”播放量接近一万四千次,满某被行拘并处罚款。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生物安全信息。 |
案例2 |
2017年远方中汇等饲料企业在产品中违规添加抗微生物药物,这可能导致动物和人产生耐药性,该企业负责人获刑十三年。 |
第三十三条 国家加强对抗生素药物等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和残留的管理。 |
案例3 |
2015年华大基因子公司未经许可,将部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传递出境,被科技部行政处罚。 |
第五十七条 将我国人类遣传资源信息向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提供成者开放使用的。应当向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事先报告并提交信息备份。 |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我国应如何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依法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