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为适应疆域空前辽阔的特点,元朝创立了一种以中央集权为主,辅以部分地方分权的新体制;它具有双重性,长期代表中央分驭地方,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元明清卷》
材料二:清统治者极其重视对边疆民族的治理,逐步形成以“因俗而治”为核心的边疆民族统治政策,如在东北、北部和西部边疆,分设若干将军辖区和办事大臣辖区,在中央专设理藩院掌管蒙古族、藏族等民族事务。
——摘编自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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