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体现立法的民主性,2020年7月2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后,将草案向社会公布。2020年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二审稿吸收了部分社会公众、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等人的建议,在立法宗旨中更加的充分地体现了全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任务。草案规定: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回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根据部分民主党派成员和政协委员等人的建议,二审稿规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遵循的原则,即: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益“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增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机制的内容。对此,二审稿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致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审稿所作的修改体现了政治生活中的哪些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