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再现]
2021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的信息。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仇某明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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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