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工业化的速度首先决定于重工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以发展重工业为大规模建设的重点。在“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下,就要求我们集中力量而不是分散力量去进行基本建设,要求我们以有限的资金和建设力量,首先保证重工业和国防工业的基本建设,特别是确保那些对国家起决定作用的,能迅速增强国家工业基础与国防力量的主要工程的完成。我们必须在五年内基本上完成鞍钢等大工业基地的建设,并开始新的工业基地的建设,以此来发展我国的五金、燃料、机械、电力工业与国防工业,使1957年的工业生产比1952年提高一倍到一倍半。
——摘编自《中共中央关于编制一九五三年计划及五年建设计划纲要的指示》
材料二 1998—2000年私营、国有和外资工业企业的工业产值比较表
年份 |
私营企业 |
国有企业 |
外资企业 |
|||
数值(亿元) |
比重 (%) |
数值(亿元) |
比重(%) |
数值(亿元) |
比重(%) |
|
1998 |
2083 |
3.90 |
33621 |
62.90 |
17750 |
33.21 |
1999 |
3245 |
5.62 |
35571 |
61.57 |
18954 |
32.81 |
2000 |
5520 |
7.94 |
40554 |
58.32 |
23465 |
33.74 |
——摘编自陈勇勤《中国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