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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八上·仙居期末) [知法铭心智,懂法正言行]

    2020年11月9日上午,杭州临安区汪某等4名男子为了捕鱼向当地一条水道倾倒农药,导致大量鱼类死亡,并使附近一村庄停供自来水11小时。法院裁定,4名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判处该汪某等4人有期徒刑4个月至8个月。

    相关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 (1) 汪某等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请结合上述材料加以分析。
    2. (2) 上述案例给我们带来哪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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