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百香果女孩”遇害案在灵山县人民法院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原审被告人杨光毅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二审判决,改判杨光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9 年7月,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光毅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大;虽系自首,但根据杨光毅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杨光毅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光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3月,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杨光毅有自首情节等案件具体情况,改判其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其限制减刑。该案的改判结果引发舆论热议。5月10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的终审判决进行调卷审查。期间,受害人的家属提起申诉。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阅卷后,指令广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