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指出,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促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规则》同时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厘清了惩戒与体罚之间的边界,明晰了惩戒的分寸,教师在实施惩戒时,要严守边界,父母、社会各方面也不宜对教师实行的正常惩戒加以质疑或干扰。《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发挥家长管理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而且《规则》规定将教育惩戒的实施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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