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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圆
毕飞宇
①那一天我得到了一碗汤圆。但我们乡下人要土气一些,把汤圆叫作“圆子”。我的碗里一共有4个圈子,后来,有几个大人又给了我一些,我把它们吃光了。以我当时的年纪,我的母亲认为,我吃下去的数量远远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所以,她不停地重复,她的儿子“爱吃圆子”,“他吃了8个”。
②直到现在,我的母亲仍认定她的儿子“爱吃圆子”,其实我不喜欢。在那样一个年代,在“吃”这个问题上,爱和不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首要的问题是“有”。在“有”的时候,一个孩子只有一个态度:能吃就吃。
③我还想告诉我的母亲,那一次其实我吃伤了。很抱歉,“吃伤了”是一件很让人难为情的事,可我会原谅我自己。
④我为什么至今还记得那碗汤圆呢?倒不是因为我“吃伤了”,首要的原因是汤圆属于“好吃的”。吃好吃的,在当时这样的机会并不多。
⑤“好吃的”有什么可说的吗?有。
⑥我们村有一个很特殊的风俗,如果哪一家做了“好吃的”,关起门来独享是一件十分不得体的事情,是要被人瞧不起的。我这么说也许有人要质疑:你不说你们家做了“好吃的”,人家怎么会知道呢?这么说的人一定没有过过苦日子。人的嗅觉是十分神奇的,在你营养不良的时候,你的嗅觉会变得和狗的嗅觉一样灵敏。这么说吧,你家在村东,如果你家的锅里烧了红烧肉,村子西边的鼻子会因为你们家的炉火而亢奋——除非你生吃。
⑦所以,乡下人永远都不会去烧单纯的红烧肉,他们只会做青菜烧肉、萝卜烧肉、芋头烧肉,一做就是满满的一锅。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送。左边的邻居家送一碗,右边的邻居家送一碗,三舅妈家送一碗,陈先生家送一碗。因为有青菜、萝卜和芋头垫底,好办了,肉就成了一点“意思”,点缀在最上头。
⑧我们乡下人就是这样的,也自私,也粗俗,但是,因为风俗,大家都有一种思维上的惯性:自己有一点儿好的马上就会想起别人。它是普遍的,常态的。
⑨有一首俄罗斯民歌,叫《如歌的行板》。它是这么唱的:“瓦尼亚将身坐在沙发/酒瓶酒杯手中拿/他还没有倒满半杯酒/就叫人去喊卡契卡。”
⑩第一次读到歌词是在1987年的冬天。那一年,我大学毕业,一个人在宿舍。读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几乎没有过渡,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不需要回忆,不需要。往事历历在目。在我的村庄,在那样一个艰难的时刻,伟大而温润的中国乡村传统依然没有派灭,它在困厄里流淌,延续:每一个乡亲都是瓦尼亚,每一个乡亲都是卡契卡。我就是卡契卡,可我还没有来得及做瓦尼亚,就离开了我的村庄。这是我欠下的。
⑪很可惜,在我还没有离开乡村的时候,这个风俗已经出现了衰败的态势,最终彻底没落了。
⑫分享,多么芬芳的一个东西,它到哪里去了呢?
⑬“一块给狗的骨头不是慈善,一块与狗分享的骨头才是慈善。”这句话是杰克·伦教说的。他揭示了分享的本质,分享源于慈善,体现为慈善。我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正上大学二年级,在图书馆里。这句话至今还像骨头一样生长在我的肉里。
⑭我要感谢杰克·伦教,他在我的青年时代给我送来了最为重要的一个词:分享。这个词可以让一个男我迅速地成长为一个男人——他曾经梦想着独自抱着一根甘蔗,从清晨啃到黄昏。
⑮我很高兴地注意到一个现象,“分享”这个词的使用率正在上升。我渴望着有那么一天,“分享”终于成为汉语世界里使用率最高的一个词,而“分享”也真的成为我们切实可感的“民风”。
(选自《小品文选利》2018年第6期,有删改)
①品析第⑦段中加点的“点缀”一词的意味。
②第⑬段中“这句话至今还像骨头一样生长在我的肉里”,以“骨头”为喻有什么效果?
【链接】不料六一公公竟非常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的说道,“这真是大市镇里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我的豆种是粒粒挑选过的,乡下人不识好歹,还说我的豆比不上别人的呢。我今天也要送些给我们的姑奶奶尝尝去……”他于是打着揖过去了。
——鲁迅《社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