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1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1年3月11日
①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 ②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
③国家主席行使荣典权 ④国家主席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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