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说:“劳动并不向来就是雇佣劳动,即自由劳动。”在原始公社制度下,社员实行共同劳动、共同分配,根本不存在雇佣劳动。雇佣劳动的特点是,工人的劳动力成了商品。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换得工资,以求生存;资本家购得劳动力,使之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超过投入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以谋取利润。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时指出:“生产剩余价值,赚钱发财,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资本家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榨取工人的血汗,达到发财的目的,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就是建立在资本家对工人残酷剥削基础上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