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在石柱的下部,刻着法律条文。条文规定:允许主人买卖或转让(一个奴隶的价格相当于一头牛)。拐走他人的奴隶或隐藏逃奴者处死……挖出奴隶眼睛或是打断奴隶骨头的人要索赔奴隶价格的一半……
材料二: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在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所具有的真正才能。
材料三:罗马人在思想上的一个最重要的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罗马人最早的法律是公元前450年前后(罗马共和国时期)制定的一部简单、保守、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从它的制定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它是平民与贵族斗争胜利的产物。反映了平民在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上的要求。
——改编自斯塔夫《全球通史》
材料四:美国宪法本身就是一个“多元利益相互妥协”的产物……它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特别注重对美国社会在地域、群体等方面多元利益的冲突与协调,办法是让不同的利益集团通过多方位、连续不断的“谈判”而达成妥协,使不同的群体均可从中实现利益分沾和共享。
——李剑鸣《美国宪法何以成为“活着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