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古巴比伦人试图通过编制完备的法典来消除各种潜在的冲突,……这部法典试图明确地、永久的调整一切社会关系,因而它不仅阐明了古巴比伦的法律制度,也照亮了社会。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19世纪的德国法学家耶林说:罗马人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再一次以宗教,末一次以法律。
材料三: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材料四:我们的政治制度不是从我们邻人的制度中模仿而来的,我们的制度是别人的模范。我们的制度之所以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伯里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