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乐诗之教”,指的是儒家以歌辞演唱、音乐伴奏、舞蹈搬演等文艺方式来推行公共教化,以实现其社会伦理与政治意图的一种教育形式。其政治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教化功能。在“乐”与“诗”有机融合的和谐氛围里,通过耳目器官的闻见感知,来进行心灵反思以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进而达到感化他人与教化社会的效果。孟子曾说:“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所谓“仁言”,就是一种将某种道理告之于人的理性说教;所谓“仁声”,则相当于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将某种道理演绎出来,让人在感官感知的基础上去体认这种道理。如果说“仁言”是对有着深厚理性教养的人来说的,那么对一般大众而言,“仁声”能更好地帮助人们在艺术的熏陶下接受教化。“乐”与“诗”有机融合的乐诗之教形式,不像“刑”与“礼”那样刻板刚性,而是具有优美柔顺的基本特质。故其宣畅和平,涵泳德性,最为民众喜闻乐见,使人精神愉悦:“大乐,君臣、父子、长少之所欢欣而说也。”(《吕氏春秋·大乐篇》)足见“乐诗”能够给人带来精神气质上的变化。为什么“乐诗”能达到教化的效果?儒家认为,“乐诗”能够“治心”,也就是“乐诗”能激发道德心。而道德心是一切社会良好秩序的前提。这也就是儒家所强调的君子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
其次,乐诗之教与王道的推行关联在一起。儒家认为,霸道是凭借武力或暴力等强制力量来推行其政治目的,而王道则是通过征服人们的内在心灵来实现其政治目的。故在推行王道的过程中,类似于“乐诗”之类平和人心的怀柔之术是不可或缺的。当然,乐诗之教要与礼、刑、政等手段相互配合,以便在奉行王道的过程中达到刚柔并济的社会功效。“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礼记·乐记》)故“乐诗”以柔性来教化政治,自然可以与礼、政、刑等治理手段一起来实现王道。
最后,“乐诗”还是政治评价的一种载体。儒家认为,音乐与政治相通,可以作为判断为政得失的一项指标。《诗经》里的诗歌,不仅“雅诗”与“颂诗”里有很多诗篇直接与政治相联系,就连“风诗”里也有很多诗篇与各类政治事件密切相关,或者可以从政治视角予以解读。如人们解说《魏风·硕鼠》诗旨时,往往会从批判社会阶层差异与分化、向往理想的乐土这样一种政治角度予以阐释。春秋后期吴公子季札赴鲁观乐时,从鲁国人为其演唱与表演的《诗经》不同歌诗内容和乐舞形式之中,发现了政治与德性的差异,由此对政治事务进行社会评述。
总之,“乐诗之教”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承载着重要的政治功能。儒家致力于将政治与道德观念渗透到“乐诗”中去,在艺术生活层面落实其政治理想。
(捕编自朱承《乐诗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