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条,自由民藏匿宫廷之逃奴于其家,而拒不交出者,此家家主应处死。第45条,自由民以其田租与农人佃耕,并收取其田的佃金,而后阿达得(雷雨洪水之神)淹其田或洪水毁去其收获物,则损失仅应归之农人。第96条,倘自由民从塔木卡(大商人)借谷或银,而无谷或银以还债,则彼得在证人之前将彼所有任何之物交还塔木卡,塔木卡不得拒绝,应接受之。
——《汉谟拉比法典》
请回答: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