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日本政府1875年以琉球漂流民被台湾土著杀害为借口,悍然出兵侵略台湾。事前,明治政府本打算雇佣美国太平洋邮船公司担任军事运输,但太平洋邮船公司拒绝受雇。缺乏思想准备的明治政府只好采取紧急措施,从国外购入13艘轮船,以解燃眉之急。1875年5月,内务卿大久保利通提出了“海运三策”供政府参考,概括起来便是:(一)民间自由经营海运业;(二)政府监督保护下的民有民营海运业;(三)政府直接经营海运业。大久保利通认为,如果采用第二种方案,则应由政府设专职官员统辖全国商船,鼓励私人合办海运公司。为解决与美国太平洋邮船公司竞争造成的损失,政府应采取特别补救措施,将大藏省所属船舶及下放给邮便轮船公司的船舶全部收回,无偿下放给新设公司,并给予补助金,同时,政府还应对私人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规定义务,保证政府随时调用。同年7月,明治政府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案。
——摘编自杨栋梁《试论日本明治初期的海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