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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1高三上·郑州月考) 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问题

    材料一:晋商崛起于明代,到了清代,晋商位居众商帮之首,并持续商界500年之久。山西地理上处于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政权的缓冲地带,历朝历代都是中央王朝依托的北方重镇,对少数民族“逐水草而居”的流动性生活比较熟悉,并受其影响。民族的战乱与融合,形成了山西人特定的文化思维。清朝入关后,晋商与清合作,并试图通过国家法律制度和政策明晰自己的产权,保障自身利益。明清两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人口逐年增长,中国国内市场兴起,政府整顿关税、减免商税等措施,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晋商涉足广泛的行业领域,主要有金融业、棉布业、铁货业、皮毛业、粮油业、运输业等。晋商内部分祁县帮、平遥帮、太谷帮、蒲州帮等等。“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资,众伙共同而商之,虽不誓而无藏。……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万产可屈指矣”。提供资金者为股东,主持经营者为掌柜,其他帮工者为伙计,等到赚取利润时,众者分红,可谓同心同德,尽职尽责。

    --刘建生《明清徽商与晋商的比较研究》

    材料二:“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由17个银行家族共同拥有,在阿姆斯特丹设有总部。“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后,不断地进行殖民扩张。1619年,在爪哇成立“地区总部”;垄断了欧洲与日本的贸易;控制了马六甲海峡和周边地区;1652年,在好望角开拓“海外领地”。“荷兰东印度公司”创造的奇迹与它享有的特权有关。它不对任何人负责,只对股东负责,享有免检权力。“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合法的银行武装”,可以发动战争、组建情报组织、合法杀人。“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自行缔结对外条约。“荷兰东印度公司”可以任命官吏、分封领土、建立行政机构、管理“户籍”、制定标准、颁布法律、制定教育内容。“荷兰东印度公司”发行了大量的金币佛罗林,掌握欧洲乃至“海外领地”的金融、贸易、投资、经济管理权。

    --江晓美《海上马车夫荷兰金融战役史》

    材料三:在当代中国,一些企业家将儒家的伦理道德用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同样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 2016年(第六届)中国商业文化与管理学术会议上公布的“2016年中国儒商风范企业50强榜单”上,就有华为电子、海信电器、海尔集团等知名企业,这五十家企业的儒商风范凸现出儒商文化和儒商精神在当代仍具有其不朽的价值。目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当下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中国传统商业伦理的缺失,各种商业欺许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在这个时候重提和重振儒商精神就显得格外重要。

    --黄鹰《儒商精神及当代价值》

    1. (1) 根据材料一,分析指出晋商发展的原因。
    2. (2) 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对比晋商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不同。
    3. (3) 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儒商精神的当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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