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周人创造了与各部族均无血缘关系的“天”,并赋予“天”这一至上神伦理道德特征。周王以“明德”的方式承天命,祭天是周王的特权。周王根据与周天子的血缘关系亲疏进行分封,并创造性地运用于建立异姓宗盟与宗法秩序。周王在封土授民时,也把“明德”这一宗法伦理观念分给诸侯。杨向奎先生指出,“以德、礼为主的周公之道,世代相传,春秋末期遂有孔子以仁、礼为内容的儒家思想”。《诗经》曰:“有孝有德……四方为则。”侯外庐先生明确指出:“周人才把德孝并称,德以对天,孝以对祖。”
——摘编自巴新生《西周“有孝有德”宗法伦理文化的作用与影响》
材料二:在两汉历史文献中,有密集的关于家族“祠堂”的记录。如《东观汉记》载:“(邓晨)与上(刘秀)起兵,新野吏乃烧晨先祖祠堂,汗池室宅,焚其冢墓。”益州太守文齐稳定地方有功,刘秀即位,“封成义侯”,然而途中去世。“诏为起祠堂,郡人立庙祀之。”益州太守张翕“政化清平,得夷人和”。当地少数民族“二百余人,赍牛羊送丧”,直抵张翕家乡安汉,“起坟祭祀”。这一情形得到汉王朝执政集团的表扬,“诏书嘉美,为立祠堂”。
——摘编自玉子今《汉代“祠堂”的宗法权威与文化位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