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统计(摘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注:2014年至2019年,未成年人“两抢一盗”犯罪人数逐年下降,受理审查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犯罪人数分别下降61.15%、73.09%和36.95%。与此同时,未成年人诈骗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2014年至2019年,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分别为587人、677人、958人、1692人、2009人、2940人。(摘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材料二:某市在校八年级学生刘某接触到社会上高某等几个不良青年,在他们的影响下,刘某开始旷课、抽烟、迷恋网游;还因聚众赌博屡教不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天;为了享乐,他加入了高某等人组成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3人系未成年人),采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在校园及周边向未成年在校学生收取“保护费”。该市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协助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集团成员提起公诉。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意见,判处首要分子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判处其他成员有期徒刑五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刑罚。
材料三: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到12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