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责任(节选)
①要建立新人生观,除了养成道德的勇气而外,还要能负起知识的责任(Intillectual Responsibilty)。本来责任是人人都有的,不管是耕田的、做工的、从军的,还是任政府官吏的,都各有各的责任。为什么我要特别提出“知识的责任”来讲?知识是人类最高智慧发展的结晶,是人类经验中最可珍贵的宝藏,不是人人都能取得、都能具备的;因此凡有求得知识机会的人,都可说是得天独厚,享受人间特惠的人,所以都应该负一种特殊的责任。而且知识是精神生活的要素,是指挥物质生活的原动力,是我们一切行为的最高标准。倘使有知识的人不能负起他特殊的责任,那他的知识就是无用的,不但无用,并且受了糟蹋。糟蹋知识是人间的罪恶,因为这是阻碍了人类文化的发达和进步。所以知识的责任问题,值得我们加以特别的注意。我们忝属于所谓知识分子,尤其觉得这是一个切身问题。
②所谓知识的责任,包含三层意义:
③第一是要有负责的思想。思想不是空想,不是幻想,不是梦想,而是搜集各种事实的根据,加以严格逻辑的审核,而后构成的一种有周密系统的精神结晶。所以一知半解,不足以称为成熟的思想,强不知以为知,更不能称为成熟的思想。思想是不容易成立的,必须要经过逻辑的陶熔,科学的锻炼。凡是思想家,都是从艰难困苦中奋斗出来的。他们为求真理而蒙受的牺牲,决不亚于在战场上鏖战的牺牲。譬如在实验室里试验炸药的人,被炸伤或炸死者,不知多少;到荒僻的地方调查地质、生物、人种的人,或遇天灾而死,或染疾而死,或遭盗匪蛮族杀害而死的,也不知多少。他们对从这种艰苦危难之中得来的思想,自然更觉得亲切而可以负责。西洋学者发表一篇学术报告或论文,都要自己签字,这正是负责的表现。
④其次是除有负责的思想而外,还要能对负责的思想去负责。思想既是不易得到的真理,则一旦得到以后,就应该负一种推进和扩充的责任。真理是不应埋没的,是要发表的。在发表以前,固应首先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可不可以发表;但是既已考虑发表以后,苟无新事实、新理论的发现和修正,或是为他人更精辟的学说所折服,那就应当本着大无畏的精神把它更尖锐地推进,更广大地扩充。我们读西洋科学史,都知道科学家为真理的推进和扩充而奋斗牺牲的事迹,真是“史不绝书”。譬如哥白尼最先发现地动学说,他就因此受了教会许多的阻碍。后来布鲁诺出来,继续研究,承认了这个真理,极力传播,弄到教会大怒,不仅是被捕入狱,而且被判火刑而死。伽利略继起,更加以物理学的证明,去阐扬这种学说,到老年还铁锁琅珰,饱受铁窗的风味。他们虽受尽压迫和困辱,但始终都坚持原来的信仰。他们虽因此而牺牲,但是科学上的真理,却因为他们的牺牲而确定。像这种对于思想负责的精神,才正是推动人类文化的伟大动力。
⑤再进一层说,知识分子既然得天独厚,受了人间的特惠,就应该对于国家民族社会人群,负起更重大的责任来。世间亦唯有知识分子才有机会去发掘人类文化的宝藏,才有特权去承受过去时代留下最好的精神遗产。知识分子是民族最优秀的分子,如果不比常人负更重更大的责任,如何对得起自己天然的禀赋?如何对得起国家民族的赐予?又如何对得起历代先哲的伟大遗留?知识分子在中国向来称为“士”,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身为知识分子,就应该抱一种舍我其谁至死无悔的态度,去担当领导群伦继往开来的责任。当民族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知识分子的责任尤为重大。范仲淹主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必须有这种抱负,才配做知识分子。
(选自罗家伦《历史的先见》,学林出版社,有删改)
【注释】①罗家伦(1897-1969):教育家,原国立清华大学校长及国立中央大学校长。
所给事例:
为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袁隆平经过长期试验与探索,培育出了高产杂交水稻稻种;并且克服重重困难,向全国大面积推广杂交稻。他不满足已有的成绩,面对世界范围的粮食短缺问题,又提出杂交水稻超高产育种的新课题。
分析示例:
①袁隆平经过长期试验与探索,培育出了高产杂交水稻稻种,是因为作为知识分子的他有负责的思想;
②
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