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盖免役之法…则使之家至户到,均平如一,举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释天下之农、归于畎亩。…得其人缓而谋之,则为大利;非其人急而成之、则为大害。故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
——摘编自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
材料二:免役法是按户等高低征收不同数量的免疫钱…而按原来政府的标准定出的户等是很不准确的,这就给那些不法官吏在定户等中乘势弄权、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除了征收免疫钱、助役钱之外,又多收二分所谓的免役宽剩钱,以备水旱灾荒年份之用。地方官吏为邀功请赏,原只规定征收20%的免度宽剩钱则按百分之四十、五十的比例征收…朝廷在实行免疫法之后,又实行了保甲法。这使民户既纳了役钱,又要再服役。
——摘编自方宝璋《再论宋代免疫法的利弊》
根据上述材料,任选一则或两则信息,拟定一个主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释。(要求:观点明确,阐述合理,有史实依据)